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切实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埇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埇桥区国资委)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外部董事10人。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3.一般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经济类需高级职称),具有8年以上金融、管理、经济、财务、审计、工程、法律、信息科技等专业的工作经验,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6.《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9.有国(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0.有其他影响选聘问题的。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联系电话
埇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