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一聘。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的薪酬标准执行,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3万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均只提供初级岗位聘用。在职人员按确定后的职称,经认定程序批准后按照相应岗位等级聘用。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黄埔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020-61877389,61877380,82116635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原标题: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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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职位表.xls
3.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
4.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社会人员).doc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