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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宿州埇桥区粮食局招聘就业见习生 每月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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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埇桥区粮食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2017年应届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档案管理、中文、计算机、仓储管理等相关专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相关专业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填写《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报名地点:宿州市纺织西路人力资源产业园22号窗口

联系电话:0557-3023940

三、考察

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埇桥区粮食局组织实施。

四、聘用和待遇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见习人员,见习期9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提供每人每月2000元基本生活补助,同时给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详见《2017年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8日

附:2017年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告

为提升我区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3〕43号)、《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宿人社〔2017〕38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区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组织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见习对象:毕业一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以上(包括户籍不在本地)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符合贫困户家庭(被我市扶贫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被我市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活动。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办理过公益性岗位和协管员等高校毕业生不得申办见习。

(二)见习条件: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就业见习岗位职责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

二、见习时间及岗位

就业见习时间为9个月,单位及岗位请关注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优惠政策

(一)经济待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基本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同时给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他待遇

1、当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埇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埇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职称评定等人事代理服务;

3、对见习期间表现突出的优秀见习生进行表彰奖励;

4、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毕业生,择业期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推荐及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就业见习的服务与管理

1、供需对接服务。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供需见面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的,双方签订《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由人才中心鉴定备案。

2、日常管理服务。见习单位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和上岗实践等,制定就业见习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放就业见习补助;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能力鉴定表》,作为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

3、跟踪指导服务。见习期间,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公室负责对见习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加强工作指导。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宿州市纺织西路人力资源产业园22号窗口

3、报名材料: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照片、《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到人才中心报名。

4、联系电话:0557-3023940

埇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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