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13 18:05:53 关注:15899次
根据《南昌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江西事业单位考试
(一)招聘岗位
博士专职辅导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已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学习期间有过学生干部经历;
6.理工医科3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35周岁以下;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一定的承压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8.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及考核方式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00。凡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meibohan@ncu.edu.cn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应聘博士专职辅导员(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应聘博士专职辅导员)。请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召集相关专家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博士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由学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并进行公示。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入围人选。
应聘人员的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要求身心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进行考察。
招聘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南昌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示,不通过电话或短信逐一联系,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聘用及待遇
1.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在本单位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2.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6年。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9万元。另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968149、83969074
联 系 人:梅老师(研究生院) 陈老师(人事处)
南昌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ncu.edu.cn/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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